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W—115B型车载电子标签(OBU)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函
- 制定机关: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 发文字号:全许办函〔2016〕18号
- 公布年份:2016.12.19
- 施行日期:2016.12.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W-115B型车载电子标签(OBU)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函
(全许办函[2016]18号)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W-115B型车载电子标签(OBU)是否属于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181号)、《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GB/T18239-2000《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规定,来函所述“W-115B型车载电子标签(OBU)”属于“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此复。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