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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配合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配合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2016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配合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11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国庆节日假期时间较长,群众出行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物流繁忙,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有关防范措施落实。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能分工,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督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积极配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结合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矿山及尾矿库等安全巡查监控力度,严防国庆节日期间违法突击生产和溃坝等事故发生。要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针对国庆节日期间特点,认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环节,以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勘查作业施工等为重点,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决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跟踪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立即落实停产、停工、停用措施。特别要严格落实开放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用气、用电安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要切实加强野外作业单位安全保护和防范,确保野外作业生产、交通安全。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国庆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协调联系,切实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遇有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部署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结合国庆节日假期特点,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交通、旅游、消防及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节日期间坚持正常生产作业的单位要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特别要强化汽车驾驶、野外施工作业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严格遵章守规作业,遇有重要险情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准确上报信息,确保做到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要求,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