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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废止核安全导则《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废止核安全导则《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2〕101号)


  经研究,决定废止核安全导则《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安全防范系统要求》(HAD802/0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