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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颁发《能源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失效

      能源部关于颁发《能源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
         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989年10月16日 能源电[1989]1004号)


  现将《能源部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为了加强电力生产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水平,部决定在全国电力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活动,一九八九年先在火力发电厂进行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到水电厂和供电局。
  通过开展创水平达标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立企业奋斗目标,振奋企业精神,提高企业素质尤其是人的素质,力争用2—3年时间,使电力生产企业特别是大型骨干企业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保持和进一步提高。
  2.在创水平达标活动中,企业要努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注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企业效益。
  3.各主管局应切实加强对创水平达标活动的领导,认真制订达标规划,并及时报部。
  4.在《细则》所规定的条件中:有五项列为必备条件,其中任一项未能达到要求时,企业则不具备达标条件。对发电厂的供电煤耗,考虑到受当前外部条件的因素影响较大,暂不作为必备条件而列为评分条件,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外部条件的改善,当条件成熟时,将纳入必备条件考核。
  5.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由各主管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要坚持平时检查与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原则,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6.达标企业奖励政策规定将另文通知。         生产创水平达标”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根据能源部《关于开展电力生产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稿)》,特制定本细则。
  一、达标企业的必备条件
  1.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贯彻执行《企业法》,党政工关系协调,团结协作,坚持改革,勇于开拓,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
  2.考核年度评为电力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包括国家级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
  3.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特大事故,生产人身死亡事故及本企业责任的设备重大事故。
  4.等效可用系数定额完成率和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均达到火力发电厂国家二级企业标准的要求。
  5.坚持文明生产,保持厂区,厂房内和设备干净整齐。
  企业具备上述条件,方可取得申报资格。
  二、考评内容及达标标准:
  1.考评内容为: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设备管理、节能管理及技术进步共五项考核指标。
  2.达标标准:对五部分考核指标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每部分考核指标的满分为100分,各部分考棱指标得分均在80分以上者为达标企业。
  三、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见表)
  四、考评办法
  (一)达标企业的申报
  1.申请达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必备条件,考核内容自查合格,否则,不得申报。
  2.企业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填写统一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申报表一式五份。
  (2)申请企业的《自查报告》以及各项指标的计算说明。
  (3)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每年3月底前报主管局。
  (二)达标企业的考评
  1.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由主管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评合格的企业于4月底前报网局审核。网局和直属省局于每年6月1日前将考评结果报能源部审批。
  2.考评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评价客观公正。要认真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凭证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考评人员要严守考评纪律,努力为企业服务,不增加企业负担。
  (三)达标企业的审批和复核
  1.达标企业由能源部审批,并进行抽查。
  2.达标企业的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中国电力报》每年公布一次达标企业的名单。
  3.达标企业在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后,其奖励政策按规定予以兑现。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规定   标 准 分实 得 分备注
(一)安全管理           100     
1   容量在八十万千瓦及以上的 实现一个年百日无事故记录, 其他火电厂实现二个年百日无 事故记录。    连续安全运行天数达不 到标准,每少10%扣3分 。  15 各单项 扣分总 和超过 标准分 时,以 扣完标 准分为 限 (下同)
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安全监察机构 健全,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职 责明确,安全责任制落实。  机构不健全扣5分,责 任制不落实扣5分。  10
3  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安全大检 查,对查出问题重点整改,检 查、整改记录齐全。  坚持认真开展四月份“安全 活动”,领导亲自抓,有重点 ,有实效。  领导不抓扣5分,责任 制不落实扣4分,检查重 点不突出扣3分,重大问 题漏查一项扣3分,未按 计划整改每项扣2分。  12
4  正常开展安全活动,厂长每 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班组 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记录齐 全。 厂长每少开一次扣一 分,班组每少活动一次扣 0.5分。 8
5  制订并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 计划和安车技术措施计划。   未制订计划全扣,当年 完成计划每低于10%扣1 分。 10
6  现场规程齐全并符合实际, 要求定期修订,对有关人员每 年定期考试,不合格者不上 岗。   规程不全,每缺一种扣 1分,设备变动后,现场 规程未及时修订每一项扣 1分,全厂未进行规程考 试扣2分,有未经考核而 上岗者扣3分。 10
7  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 作票、操作票合格率要求达到 100%,严格执行“三制”制 度,即交接班、巡回检查和设 备定期试验轮换制。  票面合格率每低1%扣 0.5分,凡检查出未按规 定执行“两票”“三制” 者每项扣1分。  10
8  消防组织健全,消防设施齐全 完好。认真执行消防规章制度。  凡一项不符合要求扣3分 。 6
9  杜绝严重误操作事故(带负荷 拉刀闸、带地线合闸、有电挂接 地线、误入带电间隔等)。人身 重伤事故率≤0.5次/千人·年( 不足千人的按千人计算)。  每发生一次误操作事故 扣3分,重伤事故率每超 过1人扣3分。  9
10  坚持执行“三不放过”,认真 调查事故,并吸取教训,查清事 故原因和责任,及时上报,并认 真贯彻上级发布的事故通报。   不认真调查事故并吸取 教训扣2分;事故责任和 原因不清每项扣0.5—1分 ;不及时上报扣1分;未 传达贯彻通报每次扣1分 。 10
(二)文明生产           100     
1  在岗职工着装符合安全规程 要求,坚守岗位,工作秩序井 然。  发现一人不符合要求的 扣1分。  10
2  生产管理的台帐、记录和各 种原始数据记录准确完整、无 涂改,文字工整。  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 扣1分。  10
3  厂房和设备无积水、积尘, 积垢、无杂物,锅炉运转层, 输煤栈桥及其它生产现场,粉 尘浓度不超过10毫克/标立 米,控制室(包括值班室、配 电盘、程控室等)盘前盘后不 得有灰尘。  每超过1毫克/标立米 扣1分。  发现一处有灰尘扣1分 。  15
4 厂容厂貌和厂区管理。  烟头,痰迹多扣15分, 杂乱无章不得分。 30
 A、厂区清洁、整齐、道路畅 通,物品、毁物有固定堆放点, 堆放整齐,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制 ,无卫生死角。绿化面积达到宜 绿化面积的80%以上。  按实际情况综合评价, 分优、良、合格和差四个 等级,优给13—15分,良 给8—10分,合格给5— 7分,不合格者不给分。 15
 B、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规程要求 。沟道孔洞盖板遮拦齐全,楼道 平台完整,全部工艺管道按规定 保温着色、有明显的介质流向标 志,设备露本色。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2分;   10
 C、工作场所照明和事故照明符 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分,事故照明不起作用 不得分。 5
5  消除设备泄漏  设备、管道动静密封点泄漏 率≤3‰。  设备、管道密封点外的各部 位应杜绝漏灰、漏煤、漏烟、 漏风、漏油、漏水、漏气、漏 汽。  泄漏率每超过1‰扣3 分,其它部位泄漏一处扣 0.5分。    20
6  主要工作场所的室温、噪声符 合劳动保护规定。  超过劳保规定者酌情扣 分。 5
7  加强环境保护,气(烟尘)、的 排放按《电力系统火力发电厂环 境保护考核制度实施细水则》考 核,得分合格率80%。   每低1%扣1分。    10
(三)设备管理           100     
1  设备管理  A、有治理整顿规划及设备隐 发满发措施,目标明确,措施具 体,切实可行。  B、重点技措和更改工程项目 申报手续健全,资金落实,专款 专用。  C、备品备件加工及时,事 故备品保管得当,做到设备临 修工期短,事故抢修快。  D、各种原始记录健全,图纸 资料齐全,可靠性统计、分开、 上报及时准确。   达不到要求扣2分。   ″  ″   ″  ″   ″  ″ 20   5   5   5   5
2 设备检修  A、标准检修项目执行部颁 检修规程。  B、非标项目工期按主管局 核定。  C、检修工艺规程健全并认 真执行,大小修总结及资料齐 全。  D、认真执行部颁大修质量 承包奖励办法,对设备检修质 量严格评价。  E、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健全 并严格执行。  达不到要求扣1分。   ″  ″   ″  ″  大修达不到全优扣2分。  达不到要求扣1分。 20  3  3  3  8  3
3  技术监督  A、五项监督机构健全,责任制 落实  B、各监督指标符合部、局有关 规定。  C、台帐分析报告及资料齐全。   达不到要求扣2分。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造 成后果每次扣1分。  达不到要求扣2分。15  5  5  5  5
4  设备完好率  A、主设备完好率≥95%。  B、主设备一类率≥70%。  C、主要辅机及公用系统不 影响全厂综合出力。   <95%,>90%扣2分,  <90%酌情扣分。  <70%,>60%扣2分,  影响一次出力扣1分。30  10  10  10
5  热工自动及保护装置  A、自动装备投入率≥80%。  B、继电保护装置及热工主保 护投入率100%。  C、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98 %。   每降5%扣1分。 <100%,≥95%扣2分。  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15  5  5  5
(四) 节能管理            100     
1  有健全的节能管理体系  A、有节能领导小组,由主管生 产的厂长或总工任节能领 导小组长,每月召开节能分析 会。  B、配有节能专责技术人 员。  C、厂、车间、班组形成了 三级节能网,各岗位节能任务 明确。  无厂节能领导小组不给分 ,缺少一次节能分析会扣 1分。  无专贵技术人员的不给 分。  无三级节能网扣6分, 三级节能网活动不正常酌 情扣分。 20  6  7
2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 《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并 制定了本厂的实施细则。  未制定本厂实施细则扣10 分,违反条例规定的酌情 扣分。15
3  制定了本企业中长期节能规 划及年度节能计划,节能目标 明确,任务具体,年度节能技 措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  无中长期规划扣5分, 无年度计划扣10分,内容 空泛酌情扣分,完成率每 降低5%扣2分。 20
 4  有关能源消耗的各种原始记 录、台帐、报表齐全准确,定期 及时向主管局报送节能总结及有 关报表。  缺一项扣2分。 资料有误酌情扣分,总 结报表不及时每次扣0.5 分。 15
5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及合格 率达到部、局有关规定。  配备率及合格率每降低 5%扣2分。 5
6  供电煤耗计算方法符合能源部 的有关规定。  供电煤耗达到火电企业国家二 级标准。   计算方法不正确扣5分。  煤耗上升10克以内每上 升1克扣1.5分。  10克以上海上升1克扣 2分。 25
(五) 技术进步            100     
1  有能够统管科技进步的专(兼 )责科技管理干部。  无机构扣8分,无专责干 部扣7分,不能发挥实效 的酌情扣分。15
2  科技进步有年度计划及长远规 划。年度计划纳入企业的工作计 划。科技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80 %   无规划扣5分,无年度 计划扣5分,内容空泛酌 情扣分,年度计划入企业 工作计提扣10分,完成率 每下降5%扣2分。 25
3 科技专项基金投入数,达到 能源部的有关规定。 每下降5%扣6分。  15
4  积极推广国务院、部、省(市) 及主管局要求推广的科技项目。   推广成效差酌情扣分。  15
5  技术革新与合理化建议活动 成效显著。  成效不大酌情扣分,不  开展不得分。 15
6  更改工程竣工率:重点技措 100%,一般技措80%。  竣工率每下降5%扣6分 。 15

  4.达标企业不搞终身制,各主管局每年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复核。发现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通报,限期扭转,到期考核仍达不到要求的,由主管局提出意见,按原审批程序报批撤销达标企业称号,并中断已执行的奖励政策。
  5.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在申报过程中的,应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已审定的,由审批部门撤销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