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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关于选报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参加跨国商业企业采购洽谈会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关于选报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参加
跨国商业企业采购洽谈会的通知
(国经贸厅外经[20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为帮助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与国外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建立直接的贸易联系,使其产品直接进入国外连锁商业企业的销售网络,推动企业扩大出口,我委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定于2002年4月22日至24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国际展览中心共同举办跨国商业企业采购洽谈会。洽谈会采取生产企业产品展示、采购商采购说明和交易洽谈相结合的方式,一些世界著名大型零售集团将参加洽谈会。选择合适的国内生产企业参加洽谈会,是开好这次洽谈会的重要保证。现将遴选国内参会生产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外采购商在这次洽谈会上将主要采购下列商品:日用百货、纺织服装、家庭用品、办公用品、运动用品、旅游用品、装饰用品、玩具、工艺品、电子和电器产品、鞋类、食品、五金工具、装饰建材等。
  二、参加洽谈会的国内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好,价格适当,交货及时,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有自营出口权。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产品范围和条件选择企业,并于3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企业申请材料、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产品质量证书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地方初审意见等材料一并报国家经贸委(外经司)。
  四、我委将会同有关行业协会从各地上报的企业中选定参加洽谈会的国内生产企业。
  联系人:国家经贸委外经司曹德荣鲍立荣何冬阳
  电话:010-63193237 63193242 63193225
  传真:010-63193239 63193246
  电子邮箱:dfec@setc.gov***
  附件:参加跨国商业企业采购洽谈会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序 号企业 名称产品 种类生产 能力2000年销售额(  单位:万元)2000年出口额(单  位:万美元)联系人 联系 电话传真 电子 邮件邮编 通信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