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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部关于印发《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实施细则》和《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考核办法》的通知

冶金部关于印发《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实施细则》和《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考核办法》的通知
(1997年1月10日冶金工业部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冶金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1996)15号文批准,现将《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实施细则》和《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换证工作由冶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负责实施。凡是生产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的企业(包括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和冶金系统外的企业),都应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统一进行,不分何时取证都要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1997年4月30日前。
  三、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单位中部分是小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冶金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和企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知到那些企业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企业初审后,请将申请单位名单报到冶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书送到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四、冶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计划于1997年6月组织对申请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检查。请各申报企业结合本单位情况安排好生产,做好受检准备。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实施细则


  1.1 根据国务院发[1984]54号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文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管许发[1991]14号文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和冶金工业部(1994)冶质字第310号文公布的《冶金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生产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的所有企业。
  1.3 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复查换证的发放、复查换证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设在冶金工业部质量监督司。
  地 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6号
  邮政编码:100711
  电 话:(010)65133322-1536
  电报挂号:北京3131
  1.4 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1996)15号文批准,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由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承担。质检中心应对其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设在冶金工业部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43号
  邮政编码:471039 电 话:(0379)4903419
  电报挂号:洛阳3499
  1.5 发证(复查换证)产品: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
  执行的行业标准为:《YB/T5017-93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
  1.6 产品检验的抽样方法、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和判定准则均按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进行。企业可以制定、执行严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2.1 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2 产品质量必须达到现行行业标准的要求。
  2.3 产品必须具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生产工艺规程或技术文件。
  2.4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定与测试手段。
  2.5 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和检测。
  2.6 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企业的质量体系检查必须达到《质量体系考核内容》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3.1 企业必须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
  3.2 企业要按统一规定的申请书(格式附后)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书应逐项正确填写,附件和复印件必须齐全。经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市)冶金厅(局、公司)和省、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一式三份报质检中心。
  3.3 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委托质检中心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限期重新填报。
  3.4 质检中心将预审材料报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由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市冶金厅(局、公司)、及有关人员组成质量体系检查组。按颁(换)发《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的要求,到申请企业进行质量体系检查,并抽取实物样品。样品经封样后由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质检中心。
  3.5 质检中心将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企业质量体系检查结果的分析报告报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6 检查合格的企业,由冶金工业部颁(换)发生产许可证(换证后原生产许可证收回)并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公布。
  3.7 检查不合格的企业,从通知之日起,给予换证企业三个月、新申报企业六个月的整顿期。整顿期满前一个月,向冶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并提出复查申请。
  复查申报程序按3.2-3.3项办理,并重新交纳申请费用。
  3.8 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并在其有效期内的企业,可以免于检查其质量体系。国家级监督抽查合格,报告有效期在半年之内,实物质量可免于检测,以抽查检验报告为准。
  3.9 发证工作结束后,新建或转产的企业,按技监局管发(1989)367号文的规定,必须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产品鉴定或技术鉴定,向省、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在批量投产前半年内不以无证产品论处。


  4.1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有统一截止日期,满期为五年。
  4.2 当该产品的技术标准做了重大修改时,应重新对企业产品进行检查。
  4.3 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者,应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按本《细则》规定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4.4 企业在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必须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和包装标牌上标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编号。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为:
  XK05-119 ××××
  4.5 凡未获准换证或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否则按原国家经委质[1987]180号文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管发[1989]367号文处理。
  4.6 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组织质检中心等有关单位对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批评、暂停或收回生产许可证。
  (1)被举报或经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制造伪劣假冒产品者;
  (2)降低产品技术标准者;
  (3)将生产许可证转让其它企业使用者;
  (4)经复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章规定者。
  4.7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每年的十月底前将该产品的质量总结材料报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一份。
  4.8 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5.1 按照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计价格(1995)99号文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缴纳如下费用:
  (1)产品检测费:1290元
  (2)审查费;换证:2000元
  新申报:2500元
  (3)公 告 费:800元
  5.2 企业在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时,将本细则第5.1条规定的第(2)、(3)两项费用汇至冶金工业部办公厅财务处并注明款项用途(生产许可证管理费)。
  收款单位:冶金工业部办公厅财务处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王府井分理处
  帐 号:891200-59
  5.3 本细则第5.1条规定的第(1)项费用,企业在经检查取样后,汇至质检中心并注明其款项用途(生产许可证检测费)。
  收款单位: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涧西支行
  帐 号:2080264132-35


  6.1 本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1996)15号文批准公布实施。
  6.2 本细则由冶金工业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6.3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2
钢电炉顶用高铝砖(复查换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
总则

  为使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发证和复查换证工作有确切依据,顺利进行,特制本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条件
  第二部分:产品实物质量
  第三部分:质量体系
  企业取证的基本条件、产品实物质量、质量体系三个部分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才能取得生产许可证。
  企业取证的基本条件不具备不能取证;产品质量不合格不能取证;企业取证基本条件具备、产品实物质量检测合格,但质量体系A类有一条不通过,或B类多于三条不通过,或C类多于五条不通过者也不能取证。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生产许可证发证和复查换证范围为行业标准《YB/T5017-93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所规定的各种牌号。
第一部分 基本条件

  一、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的产品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YB/T5017-93;或执行严于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营业项目有耐火材料生产的字样。
  三、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必须与所申报产品的生产工艺规程相适应。
  四、必须有安全、环保设施、并能正常运转。
  五、生产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必须有3000KN以上的压砖机。~24.六、企业必须按执行标准的要求配齐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理化检测及外形尺寸、外观及断面检查的检测设备。
  七、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
第二部分 产品实物质量

  一、本部分共分两项
  1、外形尺寸、外观及断面检测合格率≥90%。
  2、理化指标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发证和复查换证按高牌号覆盖低牌号的原则,企业应按系列牌号申报实物取1~2批样品,每批产品数量不得少于10吨。检验判定以取样牌号为准,不得降低改判。按企业申请的范围,在企业成品库确定检查批后,编1-100号。每批随机抽取10块砖检查外形尺寸和外观。检查后在这10块砖中再随机抽取3块砖作断面检查,在余下的7块砖中抽取6块砖作理化检验。
  三、复验样的抽样
  取样时必须将复验所需的12块样品同时取出。并注明是复验样。
  四、检验和复验
  外形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在现场进行,按要求只允许一块不合格,不再进行复验。
  理化性能一次检验有不合格项目时,按标准规定对该项目可进行双倍复验(在复验样中制样),复验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不得再复验。
  外形尺寸、外观及断面检查,理化性能检验均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
第三部分 质量体系

  本部分共分六项45条,即技术标准、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人员素质、环境条件。
  对复查换证企业考虑质量体系检查从简的原则,个别项目可以简化检查。但为了统一检查标准,简化检查的项目可按合格处理。
  质量体系考核内容
  1、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内容共分6项45条,按主次分A、B、C类、A类有7条,B类有14条,C类有24条。检查时应逐条进行(换证企业个别条目可简化检查),符合要求的为通过,记“Y”,不符合要求的为不通过,记“N”。
  2、A类有一条不通过时,判质量体系为不通过。
  3、B类多于三条(不含三条)不通过时判质量体系为不通过。
  4、C类多于五条(不含五条)不通过时判质量体系不通过。
  5、* ──可以简化检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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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考核内容     │分类│    考核办法      │结论┃
  ┠──┼────────────┼──┼──────────────┼──┨
  ┃ 一 │   技术标准     │  │              │  ┃
  ┠──┼────────────┼──┼──────────────┼──┨
  ┃1*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产品技│ A │齐全为“Y”,缺的为“N”。 │  ┃
  ┃  │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齐全。│  │              │  ┃
  ┠──┼────────────┼──┼──────────────┼──┨
  ┃2* │企业应有高铝矾土熟料及结│ A │齐全为“Y”,缺的为“N”。 │  ┃
  ┃  │合粘土的标准或技术要求。│  │              │  ┃
  ┠──┼────────────┼──┼──────────────┼──┨
  ┃ 3 │企业应有完整的、正确的工│ A │完整、正确为“Y”,缺的为  │  ┃
  ┃  │艺技术规程。      │  │“N”。           │  ┃
  ┠──┼────────────┼──┼──────────────┼──┨
  ┃ 4 │企业应有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C │齐全正确的为“Y”,缺的为  │  ┃
  ┃  │(内容应包括:检验对象、│  │“N”。           │  ┃
  ┃  │抽查方法与数量、检验频次│  │              │  ┃
  ┃  │、检验方法、采用仪器、判│  │              │  ┃
  ┃  │定原则)。       │  │              │  ┃
  ┠──┼────────────┼──┼──────────────┼──┨
  ┃ 5 │企业应有技术文件的制定,│ C │有制度并能执行的为“Y”,无 │  ┃
  ┃  │审核批准、更改等管理制度│  │制度或制度不全,有制度不能执│  ┃
  ┃  │,并能贯彻执行。    │  │行的为“N”。        │  ┃
  ┠──┼────────────┼──┼──────────────┼──┨
  ┃ 二 │   生产设备      │  │              │  ┃
  ┠──┼────────────┼──┼──────────────┼──┨
  ┃ 6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规程需│ A │每一工序抽查一台,符合要求的│  ┃
  ┃  │要配齐相应的生产设备,其│  │为“Y”,有一台不符合要求的 │  ┃
  ┃  │性能应满足工艺要求。  │  │为“N”。          │  ┃
  ┠──┼────────────┼──┼──────────────┼──┨
  ┃ 7 │企业应有设备管理制度(包│ C │有制度并能贯彻执行的为“Y” │  ┃
  ┃  │括使用、维修、定期检修)│  │,无制度或有制度不能贯彻执行│  ┃
  ┃  │并能贯彻执行。     │  │的“N”。          │  ┃
  ┠──┼────────────┼──┼──────────────┼──┨
  ┃ 8 │应建立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C │有台帐并依台帐抽查三台主要生│  ┃
  ┃  │(包括:说明书、安装图、│  │产设备的档案,齐全的为“Y” │  ┃
  ┃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记录、设│  │,无台帐或发现有一台档案不齐│  ┃
  ┃  │备大、中修计划和维修记录│  │全的为“N”。        │  ┃
  ┃  │)。          │  │              │  ┃
  ┠──┼────────────┼──┼──────────────┼──┨
  ┃ 9 │生产设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 B │抽查三台设备的操作规程,齐全│  ┃
  ┃  │程并在生产现场有明显标识│  │并明显标识的为“Y”,有一台 │  ┃
  ┃  │。           │  │无操作规程或没有明显标识的为│  ┃
  ┃  │            │  │“N”。           │  ┃
  ┠──┼────────────┼──┼──────────────┼──┨
  ┃ 三 │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   │  │              │  ┃
  ┠──┼────────────┼──┼──────────────┼──┨
  ┃10* │企业必须配齐生产所需要的│ A │配备齐全的为“Y”,缺的为“ │  ┃
  ┃  │理化检测设备。     │  │N”。            │  ┃
  ┠──┼────────────┼──┼──────────────┼──┨
  ┃ 11 │企业必须配备满足生产工艺│ B │配备齐全的为“Y”,缺的为“ │  ┃
  ┃  │控制所需的计量器具(如标│  │N”。            │  ┃
  ┃  │准筛、游标卡尺、台称、测│  │              │  ┃
  ┃  │窑温用的热电偶或光学高温│  │              │  ┃
  ┃  │计等)。        │  │              │  ┃
  ┠──┼────────────┼──┼──────────────┼──┨
  ┃ 12 │所配备的检测设备及计量器│ C │抽查不同类型的器具3-5件均完│  ┃
  ┃  │具应完好,其量程与精度应│  │好,其量程与精度能满足相应要│  ┃
  ┃  │能满足相应要求。    │  │求的为“Y”,否则为“N”。 │  ┃
  ┃  │            │  │              │  ┃
  ┠──┼────────────┼──┼──────────────┼──┨
  ┃ 13 │企业计量工作应有专人负责│ C │有专人负责,有制度并能执行的│  ┃
  ┃  │、有计量管理制度并实施(│  │为“Y”,否则为“N”。   │  ┃
  ┃  │制度应包括:计量器具的配│  │              │  ┃
  ┃  │备,验收、检定、维修等内│  │              │  ┃
  ┃  │容)。         │  │              │  ┃
  ┠──┼────────────┼──┼──────────────┼──┨
  ┃ 14 │应建立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 C │抽查不同类型的器具3-5件有台│  ┃
  ┃  │台帐(标明:名称、型号、│  │帐和周期检定且帐、物、卡相符│  ┃
  ┃  │量程、精度、出厂编号、自│  │的为“Y”、否则为“N”。  │  ┃
  ┃  │编号、生产厂、使用或存放│  │              │  ┃
  ┃  │地点、购置时间、保管人等│  │              │  ┃
  ┃  │)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应按│  │              │  ┃
  ┃  │期进行检定(校正)。并有│  │              │  ┃
  ┃  │周期检定卡片(名称、型号│  │              │  ┃
  ┃  │、编号、检定周期及有效期│  │              │  ┃
  ┃  │)。帐、物、卡必须相符。│  │              │  ┃
  ┠──┼────────────┼──┼──────────────┼──┨
  ┃ 四 │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  │              │  ┃
  ┠──┼────────────┼──┼──────────────┼──┨
  ┃ 15 │企业应制定质量方针,并以│ B │有为“Y”,无为“N”。   │  ┃
  ┃  │正式文件发布。     │  │              │  ┃
  ┠──┼────────────┼──┼──────────────┼──┨
  ┃ 16 │企业应有厂、科室(车间)│ B │查质量管理、形成管理网的为“│  ┃
  ┃  │、班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的质│  │Y”,不健全的为“N”。   │  ┃
  ┃  │量管理组织与人员,形成质│  │              │  ┃
  ┃  │量管理网络。      │  │              │  ┃
  ┠──┼────────────┼──┼──────────────┼──┨
  ┃ 17 │企业应有厂级领导干部直接│ A │有机构,有人员并能独立行使职│  ┃
  ┃  │领导的质检机构,配备了满│  │权的为“Y”,否则为“N”。 │  ┃
  ┃  │足工作需要的质检人员,并│  │              │  ┃
  ┃  │能独立行使职权。    │  │              │  ┃
  ┠──┼────────────┼──┼──────────────┼──┨
  ┃ 18 │生产系统各部门与人员应有│ B │质量责任明确的为“Y”,否则 │  ┃
  ┃  │明确的质量责任。    │  │为“N”。          │  ┃
  ┠──┼────────────┼──┼──────────────┼──┨
  ┃ 19 │企业应有原材料的检查验收│ C │有制度,并能贯彻执行的为“Y │  ┃
  ┃  │制度并能贯彻执行。   │  │”,否则为“N”。      │  ┃
  ┠──┼────────────┼──┼──────────────┼──┨
  ┃ 20 │应能贯彻执行混炼工艺操作│ C │查泥料的水份、粒度均符合要求│  ┃
  ┃  │规程。         │  │的为“Y”,否则为“N”。  │  ┃
  ┠──┼────────────┼──┼──────────────┼──┨
  ┃ 21 │应能贯彻执行成型工艺操作│ C │查10块砖坯的尺寸、断面及单重│  ┃
  ┃  │规程。         │  │,合格率≥90%的为“Y”,否 │  ┃
  ┃  │            │  │则为“N”。         │  ┃
  ┠──┼────────────┼──┼──────────────┼──┨
  ┃ 22 │企业应有成品验收入库、出│ C │有制度,并能贯彻执行的为“Y │  ┃
  ┃  │厂检查制度,能贯彻执行。│  │”,否则为“N”。      │  ┃
  ┠──┼────────────┼──┼──────────────┼──┨
  ┃ 23 │应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并│ C │有制度有记录并有处理意见的为│  ┃
  ┃  │能严格执行。      │  │“Y”,否则为“N”。    │  ┃
  ┠──┼────────────┼──┼──────────────┼──┨
  ┃ 24 │应有质量异议与质量事故处│ C │有制度,并贯彻执行的为“Y” │  ┃
  ┃  │理制度,并能贯彻执行。 │  │,否则为“N”。       │  ┃
  ┠──┼────────────┼──┼──────────────┼──┨
  ┃ 25 │企业对原料进行质量管理的│ B │有、并具有跟踪性的为“Y”, │  ┃
  ┃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应该真│  │否则为“N”。        │  ┃
  ┃  │实、准确、完整、规范且有│  │              │  ┃
  ┃  │可跟踪性。       │  │              │  ┃
  ┠──┼────────────┼──┼──────────────┼──┨
  ┃ 26 │企业对泥料、半成品质量管│ C │有、并具有跟踪性的为“Y”, │  ┃
  ┃  │理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要│  │否则为“N”。        │  ┃
  ┃  │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且│  │              │  ┃
  ┃  │有可跟踪性。      │  │              │  ┃
  ┠──┼────────────┼──┼──────────────┼──┨
  ┃ 27 │企业对烧成工序质量管理的│ C │有、并具有跟踪性的为“Y”, │  ┃
  ┃  │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  │否则为“N”。        │  ┃
  ┃  │完整、规范且有可跟踪性。│  │              │  ┃
  ┠──┼────────────┼──┼──────────────┼──┨
  ┃ 28 │企业对成品质量管理的各种│ C │有、并具有跟踪性的为“Y”, │  ┃
  ┃  │原始记录、报表要真实、完│  │否则为“N”。        │  ┃
  ┃  │整准确、规范且有可跟踪性│  │              │  ┃
  ┃  │。           │  │              │  ┃
  ┠──┼────────────┼──┼──────────────┼──┨
  ┃ 29 │理化检验原始记录,台帐真│ B │有,并具有跟踪性的为“Y”, │  ┃
  ┃  │实、准确、完整、规范且有│  │否则为“N”。        │  ┃
  ┃  │跟踪性。        │  │              │  ┃
  ┠──┼────────────┼──┼──────────────┼──┨
  ┃ 30 │应制定质量奖惩制度,并能│ C │有制度并能贯彻执行的为“Y” │  ┃
  ┃  │贯彻执行。       │  │,否则为“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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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企业应有质量分析制度,并│ B │有制度并能贯彻执行的为“Y” │  ┃
  ┃  │能贯彻执行。      │  │,否则为“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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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 │原料、成品应严格按标准进│ C │符合要求的为“Y”,否则为“ │  ┃
  ┃  │行保管,标志明显、齐全。│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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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对原材料、模具协作单位应│ C │有评定记录,有选择名单并在其│  ┃
  ┃  │进行评定、选择。有评定记│  │中订货的为“Y”否则为“N”。│  ┃
  ┃  │录,有选择名单。并在名单│  │              │  ┃
  ┃  │内订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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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 │ 人 员 素 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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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企业领导要有较强的质量意│ A │能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认│  ┃
  ┃  │识,能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法│  │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的为“Y │  ┃
  ┃  │。           │  │”,否则为“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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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 │主管生产的企业领导应熟悉│ B │熟悉的为“Y”,不熟悉的为“ │  ┃
  ┃  │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标准│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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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 │企业的技术人员应精通本岗│ B │精通业务,重视产品质量的为“│  ┃
  ┃  │位的生产技术业务,重视产│  │Y”。否则为“N”。     │  ┃
  ┃  │品质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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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7 │生产工人应熟悉本岗位安全│ C │对四个不同工序的工人进行考核│  ┃
  ┃  │操作规程,并能熟练的进行│  │,符合要求的为“Y”,有一个 │  ┃
  ┃  │岗位操作。       │  │不符合要求为“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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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 │理化检验人员应有上岗操作│ C │有上岗证的为“Y”。否则为“ │  ┃
  ┃  │证。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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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 │理化检验人员应熟悉有关的│ B │通过考核,查看检验原始记录,│  ┃
  ┃  │标准和检验规程,懂得数据│  │掌握的为“Y”,否则为“N” │  ┃
  ┃  │处理的基本知识,并能熟练│  │              │  ┃
  ┃  │操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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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 │现场质检人员要掌握有关标│ B │现场考核,查看检查记录,掌握│  ┃
  ┃  │准和检验规程,了解生产工│  │的为“Y”,否则为“N”。  │  ┃
  ┃  │艺并能熟练的使用检查工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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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计量人员要熟悉计量法,了│ B │通过了解,符合要求的为“Y” │  ┃
  ┃  │解计量器具的基本性能,计│  │否则为“N”。        │  ┃
  ┃  │量检定人员要有计量检定部│  │              │  ┃
  ┃  │门核发的证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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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企业应有中长期或年度教育│ C │有为“Y”,否则为“N”。  │  ┃
  ┃  │培训计划并能实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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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 │ 环 境 条 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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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 │厂区应清洁整齐,厂房应能│ C │能满足要求的为“Y”,否则为 │  ┃
  ┃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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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4 │检验室内布局合理,便于安│ C │符合要求的为“Y”,否则为“ │  ┃
  ┃  │全操作,清洁整齐,物品摆│  │N”。            │  ┃
  ┃  │放有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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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5 │粉尘的排放应符合环保的要│ B │查环保检测报告,符合要求的为│  ┃
  ┃  │求,设施应能正常运转。 │  │“Y”,否则为“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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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金用耐火材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