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田湾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C版)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认可田湾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C版)的函
(国核安函[2012]163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C版)的函》(苏核发〔2012〕46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大纲(设计与建造阶段)(C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在田湾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设计和建造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2年12月26日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