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祖师庙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祖师庙安全防范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督函[2015]1120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洛阳市祖师庙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5〕13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不同意该立项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明确陈展文物的位置、数量等基础数据,根据勘察情况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二、立项文本中烟感探测器的设置应在消防工程中进行设计;祖师庙安防系统建设应以视频监控为主,无文物陈展的室内,设置入侵报警系统必要性不强。系统设置应体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
三、立项估算缺乏依据。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