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玻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要求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年份:2012.09.14
- 施行日期:2012.09.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玻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志加施要求的通知
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各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
为了确保安全玻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认证标志的有效标注和加施,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A-04C-028:2009)中关于CCC认证标志的加施和使用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汽车及铁道车辆用普通安全玻璃的相关要求
汽车及铁道车辆用普通安全玻璃可以采用移印法、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等方法加施CCC认证标志,认证标志及工厂代码应清晰持久可见。
二、汽车及铁道车辆用安全中空玻璃的相关要求
(一)汽车及铁道车辆用安全中空玻璃所使用的单片玻璃均由生产企业自行生产的,认证标志可以采用移印法、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等方法在构成安全中空玻璃所使用的单片安全玻璃上标注认证标志及工厂代码,标注后应清晰持久可见。构成安全中空玻璃所使用的另一单片安全玻璃可不再重复标注认证标志。
(二)汽车及铁道车辆用安全中空玻璃如使用外购的单片安全玻璃进行生产,所使用的单片安全玻璃须在采用移印法、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等方法标注认证标志及生产企业的工厂代码后,由汽车及铁道车辆用安全中空玻璃生产企业在生产后的安全中空玻璃上加施S类15mm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三、建筑安全玻璃认证标志除可采用移印法、丝网印刷、蚀刻法或喷砂等印制方法进行加施外,也可由生产企业购买并加施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建筑安全中空玻璃认证标志加施方式的要求与汽车及铁道安全中空玻璃的标志加施要求相同。
国家认监委
2012年9月14日